2007年下半年我国政坛风起云涌,爆发了三场大型的示威游行活动,以及大大小小的“非法”集会。这三场示威游行活动分别由律师公会号召的“公正之行”,净选盟的选举改革诉求和兴都权益行动力量的向英女皇提交请愿书的集会。尔后,政府和警方采取镇压和逮捕行动,民间组织和在野党举办多场“非法”集会以抗议政府的行为。
随后,多位政府高官齐声抨击示威游行的召集人,并“煞费心思”举出种种理由说明示威游行之弊。犹言在耳响彻云霄的理由是“示威不是马来西亚的文化”、“我们应该通过适当的管道表达不满”、“示威破坏我国稳定和安全的形象”和“示威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等等。
旅游部还透露,示威活动影响吉隆坡的酒店业,示威当天的退房率达10% 。不但如此,示威者破坏公共设施,商店被迫关店休业。旅游部副部长日前更指出,吉隆坡城中城阳光广场因为街头示威关闭一天而损失高达三千万令吉!
三千万令吉对于我来说,简直是一笔天文数字。即使我打了一辈子的工作,都可能无法在有生之年赚取这笔毕生总收入。旅游部开出了这一笔天文数字无非是要人民知道示威造成的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了人民的收入和生计。
但是,阳光广场的三千万令吉损失对身在水灾区的灾黎而言,似乎没有感到这笔天文数字对他们有多大的直接影响。每年的十一和十二月份的季候风雨“定时”向吉打、吉兰丹、登嘉楼、彭亨、柔佛、槟城和砂拉越“报到”。
示威和水灾相比,我想老百姓会比较现实,水灾直接影响了灾黎的生计。示威和水灾相比,水灾不是一两天就结束了,反而是持续连续好几周甚至整个月份。水患发生之地,许多商家无法开门营业逾一周,店内的货物无法及时搬走而被洪水侵坏。
暴风雨来袭,当地的老百姓有家归不得,有门进不得。屋内的金钱、家私、车子、电器、财物都被洪水破坏。水灾灾黎不但被迫寄宿在民众会堂或学校,还得担心家人的安危和水灾过后所带来的环境卫生问题。年复年的水灾对老百姓所带来的损失即使没有数千令吉,也有数百令吉。如果灾黎损失不严重,为何政府会发放救济金呢?
道路因水灾关闭,更坏可以是发生山泥倾泻。这些“天灾意外”的发生何尝不会影响当地的旅游业?旅客从旅游指南看到原是青翠迷人的景点,一场豪雨顿时就变成了一片泽国。这何尝不会为我国带来负面影响?可是,有人认为投资者并未因水灾却步。也许前来我国的投资者对国内的水灾情况已经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心理已做出适当的准备安慰自己。
政府在渲染和严打“非法”示威集会的当儿是不是已经下错了重本?示威和水灾相比,一个远在都门,一个近在家门。示威和水灾相比,水灾远远超越了示威为灾民带来直接的财物和金钱损失。人民也许或许可能不会支持示威集会,但是我相信人民更加痛恨年复年且未能解决因发展失当和规划不周所引起的水灾问题。水灾的启示:水载舟亦覆舟。
2007年12月28日刊登于《东方日报》名家版之《八方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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