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9日,为数约300人的穆斯林抗议律师公会主办改教论坛,警察表示无法阻止300人的示威,结果警察的处理手法让律师公会无奈腰斩有关论坛。
2009年8月1日,警察有备而来,狂发数百枚的催泪弹,逮捕589人创下建国以来单日逮捕人数最多的一天。
对话会前,警察已经驻守隆雪华堂的大门。之后,土著权威组织在隆雪华堂集合、叫嚣和挑衅直到晚上9点30分才肯罢休。从对话会开始直到晚上9点30分,土权 分子足足在外叫喊了一个小时。按金马律警区的说法,我可以如此解读:没有人被逮捕,人群没有被驱散是因为警方指示土权分子叫喊了一个小时?
警方在一场万人的集会都可以一口气逮捕589人,这场区区50人的不理智的偏激示威,要说警察没有能力,没有效率,没有威严吗?文前的两个例子,警方可以在5分钟内逮捕十多位社运分子和单日589人的壮举,这能说警方办事不力吗?
警方打击“非法”集会向来决不手软,辩称“警察法令”下3人或5人以上的集会就得申请准证。面对土权分子,警方什么时候开始尊重“联邦宪法”赋予人人集会自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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