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患有恐惧症吗?每一个人都会对某些事物或情景产生莫名的恐惧(phobia,源自希腊文,意为害怕)。有的人会对某些物体、情景和场合感到莫名的害怕,如蜜蜂、猫儿、黑暗、演讲、乘坐飞机等等。恐惧之因,多因生活或精神上面对压力,或有不愉快的经历,以致对某些场合或事物感到非常畏惧。美国备受欢迎的真人秀电视节目“Fear Factor”以一般人类恐惧的事物,从生理和心理游戏环节挑战参赛者的恐惧,能克服恐惧的参赛者最终将获得一笔可观的奖金。
我国社会散布了无孔不入的白色恐怖,让许许多多的青年都活在恐惧之中。只要一谈及政治课题(主要是反对意见),青年不知不觉中都患上了这种莫名的政治恐惧症(political-phobia)。满腹理想的青年一踏入大专学府,就被校方告知不可对外发表看法,不可参与“非法”集会,不可参与或支持校园外的组织,必须签署行为操守协议书,以及遵守《大专法令》。倘若大学生触犯了以上条例,校方动辄严厉对付有关大学生。或在校园选举中,宿舍学生被“威胁”必需投票支持亲校方的候选人,否则被踢出宿舍。白色恐怖气氛似乎遍布了整个校园,对于校方的“循循善诱”和疾言厉色,大多数的大学生都慑于威武乖乖就范。
大学毕业以后,青年原以为可以脱离了《大专法令》的束缚,但是青年还是摆脱不了权威的恐吓。殖民时代和紧急状态时期遗留下来的过时法令,不断地如魔鬼般成为我们的梦魇。只要执政者一祭出《内安法令》皇牌,打出“威胁国家安全”之由,国内安全部部长可以无限期扣留被视“威胁国家安全”者,且不经公开审讯。部长决定为最终决定甚至连法庭也不能过问。执政党常因政治立场不同,运用国家公共机关,制造白色恐怖,打击异议分子。
除了《内安法令》,《警察法令》、《煽动法令》和《印刷与出版法令》都被用来压抑民间反对声音。执政党动辄用以以上恶法恫言严厉对付挑战其权威者,或坐牢或罚款。惟,执政党提出使用以上法令的种种“合法”理由却是似是而非及愚民的论调。在权威恐吓之下,青年恐惧于权威,即使心中有半点怒言也不敢于表达政治看法。青年以至普罗大众都被驯服为一等“良民”。
掌权者的高调警告,已经严重地盗窃了我们免于恐吓的自由,侵犯了我们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只要由在野政党或非政府组织举办的集会或座谈会,执政者都派出大批警员“维持秩序”图在民间制造恐慌,以阻止民众接受非官方的信息。
面对政治恐惧症的青年甚至夸大了其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他们进一步跌入无底深渊的恐惧感,比如,出席了政治座谈会慑于被记者摄影见报、不愿以真名发表反对看法,倘若面目曝光之后,他们恐怕会被执法者调查,或被刁难或办理公务受到刻意阻碍,或是会因此丢了份工作或不能深学。结果可以有多严重,患上政治恐惧症的人就可以凭空想像得多严重。种种莫名的政治恐惧感,令我们的青年都成为了沉默的一群。
面对权威的张牙舞爪,青年转向另一个世界——互联网发表反对意见。因为互联网提供了一个可以以代号的身份发言的空间,互联网的自由空间让青年畅所欲言。可是,互联网上的高谈阔论毕竟还是纸上谈兵。我们最终必须要克服这种心理莫名的恐惧感。
要克服心理的恐惧,我们必须多接触多方面不同管道的信息,接收官方以外的论述与消息,以及多阅读书本,丰富自己的知识和视野。除此,我们必须了解政府的概念,认为人民才是老板。政府只是人民的仆人,不是人民的主人。只要有人比我们走在前头,而相安无事,我们可以放心跟在后头。
掌权者的严刑峻法犹如排山倒海的恐吓,就好像对我们的孩童讲鬼故事一样,目的只是为了要孩童乖乖就范。可是,孩童终有一天会长大,届时长大的孩童明白这个世界上并没有所谓的妖魔鬼怪。
注:此文将在12月2日全国青年咨询研讨会(NYCC)中发表
2007年11月27日刊登于《东方日报》之《八方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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